厦评协〔2008〕12号
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推荐中国资产
评估协会国际事务联络员工作的通知
各资产评估机构:
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国际化发展需要,服务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,中评协拟在行业内征选一批既具有评估专业知识,又具有英语专业特长的人员,兼职作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事务联络员,根据中评协安排,进行有关外事活动、国际会议的口语翻译,以及有关的书面翻译工作。根据中评协《关于推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事务联络员的通知》(中评协〔2008〕141号),请各评估机构向我会推荐具备条件的国际事务联络员人选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国际事务联络员条件
1、热爱评估事业,有事业心、责任心。
2、能胜任专业论文翻译或大型会议口译,有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学习或工作经历者更佳。
3、熟悉资产评估业务及相关经济业务,专业英语水平较高,能独立完成口译或笔译工作。
二、待遇
入选国际事务联络员的人士,由中评协颁发聘书,可优先入选评估行业国际专家库;优先选送参加中评协组织的境外培训项目;从事相关翻译工作可按有关内部规定获得酬金。
三、报名方式
我会负责厦门地区的报名组织及向中评协推荐,请各机构协助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,于2008年8月1日前向我会提交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事务联络员推荐表》及外语资格证书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黄淮坚,5093231
附件: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事务联络员推荐表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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